着眼实战 强化重要目标防护工作

2017-05-04       来源:

  重要目标防护是人民防空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国家整体防护能力和国家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战时重要目标的生存状况,直接影响战争的进程和结局。做好重要目标的防护工作,不仅对于增强战时防空抗毁能力、保存战争潜力、稳定民心士气、支援军队作战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意义,而且能够提高各级政府和工业企业平时抵御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的能力,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在高技术局部战争背景下,如何搞好重要目标防护,已成为人民防空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而现实的课题。根据人民防空建设的现状,笔者认为,目前应注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建机构,加强对重要目标防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重要目标防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平时建设时间跨度大,需要几年、几十年,甚至经过几代人的努力,需要投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而战时却要求在紧急、艰难、危险的环境中发挥有效的功能。因此,建立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开展重要目标防护工作的先决条件。当前急需理顺防护组织体系,把与重要目标防护有关联的若干部门,授权一个“牵头单位”把这项工作统一管理起来,将松散的组织变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制—重要目标防护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重要目标防护工作的领导。负责研究制定重要目标防护规划(计划);组织重要目标单位修订防护方案;研究确定防护标准、防护要求和防护措施;培训防护专业队伍;检查指导重要目标单位落实防护工作。重要目标单位应成立由单位领导、职能部门和技术人员参加的重要目标防护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重要目标防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防护常识教育,具体抓好防护工作的落实。  

  定法规,确保重要目标防护工作有章可循  当前,党中央大力推行依法治国方略,各级都十分强调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必须有法可依,尤其是要求企事业单位担负某种职能和义务,更需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但是,由于目前重要目标防护工作缺少统一的法律法规支撑,加之和平建设时期人们的国防观念淡薄,对重要目标防护工作缺乏认识,领导管理体制及职能不明确,监督检查机制没有形成,使重要目标防护工作一直处于只有需求而无实施的状态。虽然有些省(市)人防部门对重要目标防护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制定了一些规章,但也是各搞一套,各行其是,混乱无序。其表现为:在概念上,有的提法是重要目标,有的提法是重点目抓在分类分级上,有的把重要经济目标定为“九类三级”,有的定为“七类三级”,有的把广电中心列人重要政治目标,有的列为重要经济目标;在数量上,有的设区市在防空袭方案中确定了数百个重要目标,有的只确定几十书在责任划分上,许多单位只明确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而忽视了政治目标(包括党政机关、指挥机构)的防护;有的人防部门主动到企事业单位协商重要目标防护问题,受访单位提出,没有上级的文件规定不好办。据反映,由于没有相关法规,实行起来遇到诸多了困难和障碍,监督检查因没有依据和标准,更显得无能为力,普遍存在工作难开展,关系难协调,经费难保证的“三难”问题。针对上述情况,应当尽快制定出台《重要目标防护条例》,明确重要目标防护的基本原则、防护标准、防护技术规范、防护责任划分、防护的组织和防护措施等,为重要目标防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证,推动重要目标防护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组队伍,强化重要目标防护工作的骨干力量  组建精干过硬的人防专业队伍是加强重要目标防护的关键环节。在科索沃战争中,南联盟的诺维萨德石油化工公司遭到多国部队3次巡航导弹袭击、2次地毯式轰炸,仅伤亡2人,并且在战后72天就恢复生产。这不能不说是一大奇迹。他们的经验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有一支过硬的防护专业队伍,他们出色地完成了战前防护任务和快速有效地实施了战后抢修行动。有关资料显示,国外非常重视民防专业队伍建设,如法国设有专门的民防队伍,除了6万人左右专门从事民防工作外,每年另有1.7万服民役(替代兵役)人员专门从事民防工作,他们在接受12个月专业训练后,再承担10年义务民保工作。此外,还有150万受过训练的义务和志愿者民防工作人员。这些经验很值得借鉴。我们要针对现代重要目标技术含量高,实施防护和遭敌空袭破坏后抢修难度大的特点,根据平时建设和战时可能担负的任务需要,按照平战结合,专业对口的原则,组建不同种类的人防专业队。一是按照人民防空法的规定,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组建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消防队、防化防疫队、通信队、运输队等专业队伍。二是着眼高技术防空袭斗争的需要,增编人防伪装设障队、信息对抗队、引偏诱爆队。三是重要目标单位应根据目标的性质、规模和防护标准,按照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指挥、便于遂行任务的要求,组建设备拆装、结构加固、工程伪装、设备运输、消防救护、抢险抢修、通信保障等专业队。应贴近重要目标的专业实际,考虑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抢险抢修所需的装备器材。各级各类专业队伍组建后,应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反应快、效率高的要求,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在各种复杂情况下遂行应急救援任务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空袭造成的伤亡和损失。 

   研战法,拓展重要目标的生存空间  目前,我国现代化建设己取得巨大成就,重要目标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大,且位置固定,在高技术侦察手段面前十分容易被发现,一旦被发现又容易被摧毁。有时,轰炸一个重要目标,还会出现连锁反应,造成多个系统、大片设施受到严重影响的后果。如石油、水利、电力设施等,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如果遭到大规模毁坏,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又如大型核化设施一旦遭袭,将产生严重的次生灾害,危及居民生命安全和日常生活。因此,必须研究重要目标防护办法,使重要目标遭到袭击时,减轻毁伤程度和次生灾害。通常情况下,重要目标防护可采取以下几种方法与手段:一是搬迁、转移与加固。对可搬迁、转移的重要目标或关键设备、物资,以及易产生次生灾害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工厂和仓库,应在战前尽早搬迁、转移至市区外安全地域或转人地下坚固的人防工事。对不易搬迁、转移的重要目标,可采取局部或整体加固的防护措施。二是伪装、隐蔽与欺骗。重要目标所在单位应结合所处地域和建筑布局特点,对高大的建筑物、高精尖设备的厂房、线状目标等采取制式和就便器材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运用植被、变形、迷彩、设置假目标、施放烟雾、外墙喷涂防红外侦察涂料等手段,隐真示假,以骗求存。三是干扰、拦阻与限量。可在重要目标周围布设干扰器、角反射器等,对空袭兵器的制导方式实施干优在敌来袭主要方向设置大型气球、铂条等空飘物,拦阻空袭兵器;对大型水库、油库、储气罐等,应提前限量、减量。四是安全警卫与抢修。通常由公安、武警、民兵等安全保卫力量负责重要目标的外围警戒;内部安全保卫则由各单位保卫(人武)部门负责,并与当地公安部门及其他群众组织开展联防联保。必要时,可商请军事部门安排部队加强警戒。遭敌袭击后,应迅速查明情况,组织力量实施抢险抢修,尽快消除空袭后果。只要条件许可,应采取多种手段,对重要目标进行综合防护,有效提高重要目标的生存能力。 

  修方案,提高重要目标的快速应变能力  重要目标防护方案,是平时开展重要目标防护工作、战时组织重要目标防护行动的基本依据。制定重要目标防护方案,是人防应急准备工作向基层延伸、在末端落实的重要环节。制定重要目标防护方案时,在指导上,应着重把握“四点”。一是着眼于“高”。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们所面临的是具有高技术武器装备的强敌介人的局部战争条件下的防空袭作战,它与以往的防空袭作战相比,具有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因此,要更新观念,站立点要高,要从以往注重防核生化武器,转变到注重于防敌高技术常规兵器、特别是精确制导武器上来在防护的强度上,要从以往对付敌地毯式轰炸,转变到应对敌集中、高强度、高威力的破坏上来;在防护的手段上,要从运用传统的“藏、骗、消”转变到运用传统手段与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相结合上来。二是着眼于“全”。方案的内容要齐全。重要目标防护方案的基本内容通常包括目标基本情况、敌情判断、防空袭的任务与决心、重要目标防护的措施、抢险抢修行动、防空袭组织指挥、各种保障计划、附图、附表等。三是着眼于“快”。高技术空袭与传统的空袭相比,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利用高技术优势,达成战役战斗的突然性,这也是对人民防空造成巨大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使人民防空的临战准备时间更短,困难更多。因此,制订方案时,要合理划分重要目标所属单位人员的掩蔽、疏散区域,做到疏散掩蔽快;要科学编组抢救抢修力量,做到救援行动快;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机制,做到决策指挥快。四是着眼于“实”。方案中的通信、机动、器材等各种保障要落实,方案的演练要落实,确保联得上、反应快、时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