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楼房为什么要修建防空地下室?
2018-04-13 来源: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
在现代化的城市中,一幢幢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在许多楼房底下,都建有防空地下室。国家明文规定:在城市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达3米(含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建设“满堂红“防空地下室(面积与楼房底层面积相同);新建九层以下且基础埋置深度不足三米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修建防空地下室;新建居住小区、旧城改造区,按照其地面规划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人民防空法》则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那么,盖楼房为什么要建防空地下室呢?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保存战争潜力和有生力量的需要。防空地下室的基本功能,是防御敌人的突然空袭,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空地下室都建在楼房底下,出入方便,而且一般都位于城市人口稠密区和繁华地区。一旦敌人实施突然袭击,楼上人员及附近群众可以迅速就近掩蔽,从而大大减少伤亡损失。同时,防空地下室能利用上层建筑物的防护能力,对航弹的直接命中和早期核辐射、核沉降都有较好的防护效果。此外,防空地下室还可以为坚守城市的部队、民兵机动和前运后送,打地道战、街垒战、巷战提供工程依托,成为城市防卫作战工程保障的重要补充。修建防空地下室,对夺取城市防空袭斗争和城市防卫作战的胜利,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增强楼房稳定性、提高地面建筑防灾抗毁能力的需要。高层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后,加强了上部建筑的整体性,提高了建筑的稳定性,能有效地减轻地震对人们的危害。据国外对地震后的调查,凡有地下室的楼房,地震破坏就小。我国唐山地震也表明,在地面建筑一片废墟的情况下,防空地下室基本完整无损,当时在地下室内的2000多人无1人伤亡,设备物资基本无损,震后有很多人在地下室内生活和避震,保护了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按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不仅在战时,而且在平时和自然灾害来临时都会显示出它的防护功能。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盖楼房修建防空地下室能够增加使用面积,节省地皮。据前苏联研究表明,将住宅层数由6层提高到17层,修建防空地下室可节约4—11%土地。同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在平时便于开发利用,能够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河南省洛阳市新建工贸中心大楼时,修建了1600平方米的防空地下室,辟为地下商场。由于地理位置好,布局合理,经营得当,年销售额达 400多万元,利润40多万元。许多原来不愿建防空地下室的单位,看到其优越性后,主动要求修建防空地下室。就莆田来看,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基本是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平时用于停车库,既缓解了城市道路两旁停车难的问题,又使城市更加美观,还可以出租或出售停车位,兼顾了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了城市品位,使城市更具有投资吸引力。
由此可见,盖楼房修建防空地下室对国家有利,对人民群众有利,对国防建设、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有利,对建设单位也有利,应该长期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