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防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授权承诺书
2015-12-25 来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5〕31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全市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作风效能建设改革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15〕82)的要求,我单位按照“应进必进”、“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审批事项作出如下授权和承诺。
一、“马上办结”审批服务事项
即“简单事项”,由窗口当场审批办结的事项,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法定时间(工作日) |
承诺时间(工作日) |
性质 |
授权情况 |
备注 |
审批办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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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备案 |
7个工作日 |
0 |
非行政许可 |
周德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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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7个工作日 |
0 |
非行政许可 |
周德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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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施工项目审核 |
20 个工作日 |
0 |
非行政许可 |
李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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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的审批 |
20 个工作日 |
0 |
行政许可 |
李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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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窗口办结”审批服务事项
即“一般事项”,不需要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事项,由窗口带班领导或窗口负责人在服务窗口和承诺时限内审批办结。
序号 |
项目名称 |
法定时间(工作日) |
承诺时间 (工作日) |
性质 |
授权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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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 姓名 |
审批办理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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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
20个 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行政许可 |
李伟 |
领导签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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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迁移或拆除防空警报设施审批 |
20个 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行政许可 |
李伟 |
领导签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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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时办结”审批服务事项
人防工程项目审批,需要现场勘察,且在审批环节上除审批科室签名,还需办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纪检组长分别签字,因人防工程审批责任重大,如把关不好,造成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元以上国有资流失,据此,我办审批项目纳入“限时办结”,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序号 |
项目名称 |
法定时间(工作日) |
承诺时间(工作日) |
性质 |
授权情况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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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 |
审批形式(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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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 |
20个 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行政许可 |
李伟 |
办公会集体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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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批准 |
20个 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行政许可 |
李伟 |
办公会集体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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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过以上承诺授权,我单位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率为100%;“马上办结”事项率为 50%,“窗口办结”事项率为 25 %,“限时办结”事项率为 25%;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提速达 75 %。
桂林市人防办(盖章)
主任(签字):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