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滚球手机客户端登录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市防办〔2018〕15号)
2018-01-25 来源:365滚球手机客户端登录
市人民政府:
根据《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桂政办发[2017]3号)和市政府要求,现将我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依法界定政府职能职责。
为确定部门职责,实现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部门职权法定化。我办根据《中共桂林市委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市发〔2009〕51号)的通知要求,及时与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沟通,对本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调整。较好地规范了内设机构相互关系,理顺了科室职责关系,形成了精干高效的人防机关组织体系。2014年因工作任务需要,我办向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了《365滚球手机客户端登录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请示》,撤销平战结合管理科,设立法规科,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平战财务管理科,最大限度整合不同科室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减少科室职责交叉和分散,经过职能整合、调整有效提高了行政办事效力。
(二)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7年,为优化我市投资环境,提高人防行政审批速度,减少审批环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自治区人防办新的《人防行政审批操作规范》,我办及时调整审批权限和审批环节,把应建防空地下室5000平方米以下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县人防办,并取消了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批环节。根据桂林市行政审批“马上办”通知要求,把人防工程竣工备案变为了“马上办”审批项目,进行现场办结。并对现有行政许可进行新一轮全面清理、规范,优化审批程序,提速增效。
(三)实行了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在市编办和法制办的工作指导下,今年下半年,我办对人防部门的行政权力和内部门职责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权责清单》,经过认真梳理,我办保留了权力事项19项, 8月底在我办网站进行了公布。我办根据政策变动和文件要求,适时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6〕75号)和《桂林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市审改〔2017〕1号)精神,其中包括人防部门的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施工项目审核、迁移或拆除防空警报设施审批两个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它行政权力事项,根据轻审批注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的工作理念,我办制定了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四)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在依法行政工作中,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按照自治区人防行政审批规范的要求,优化审批事项的各个环节,对内部审批流程中每个环节的审批条件、责任、权限和时限进一步明确、简化,做到既严格把关,又操作简便、依法有效;做到受理、审核、决定真实、准确,记录完整;做到不随意审批,不随意增设审批条件。我办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许可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为了服务便民,提高效率,我们都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提速率真达75%以上。
二是认真规范人防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许可审批操作规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许可办理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制度。按照法定职权依法开展人防行政审批工作,在注重实体合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程序合法,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做到应建必建,面积不减,标准不降;严格把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依法足额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办窗口共受理全市行政许可和便有限事项83件,共审批人防建筑面积316478.6平方米,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936.75万元。窗口接受电话和现场咨询29件,承诺时限内办结率为100%。
三是健全规范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我办始终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并把它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权力公平、公正、公开运行的一项重要监督手段和保障措施。去年我们在平时工作中认真做好表格、文档、工程图、现场照片、相关证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坚持一案一档,健全完善项目档案资料,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细节,经得起看、经得起查,逐步提升人防工程档案管理水平。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公开。
我办响应国家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积极主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在本年度,一是继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市办门户网站公示支队行使人防执法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裁量基准。根据人防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了《365滚球手机客户端登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并向社会公开。三是执法结果公开,根据市实施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发改委的有关要求,我办对本年度进行了行政处罚并结案的案卷处罚结果进行了公示。确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在我办的努力下,人防执法队伍机构、办公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一是执法队伍正式挂牌桂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同时,完成了一楼接访大厅改造,改善办公环境。二是今年执法支队招录一人,人员正式满编。三是认真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全员通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为下步开展工作打好基础。四是采购执法设备,今年我办采购了四台执法记录仪和一台测距仪,便于人防执法过程中的调查取证。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办把执法工作作为对外塑造人防形象的重要窗口,要求每位执法人员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务必做到“三个必须”、“三个不得”,即: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必须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模范遵守公德,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执法时必须佩带人防徽章,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不得滥用职权刁难当事人,侵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吃拿卡要,徇私枉法,隐瞒伪造证据;不得散布有损于国家和单位声誉和言论,泄露国家机密。有效地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中重点突出社会效果,对违法行为采取说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使违法行为人真正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理解支持人防工作,创造良好执法环境。
二是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行政许可法》和有关人防执法规定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文明用语,文明行事,讲道理,宣传政策,真正做到文明执法,且对事不对人,对找关系说情的情况,一把尺子量人,不搞特殊化,坚决依法、按程序办事,从源头杜绝不合法及违规修建人防工程现象。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实行人性化执法,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在现场向当事人指出,事后加强督促检查,当事人均能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此举降低了司法成本,提高了人防实质效益,获得了行政相对人的一致好评。我们还重点对报建的项目进行了工程基础开挖前、施工过程中、防护设备隐蔽前的三个环节监督检查,到检率达100%。全年对在建和已建的人防工程项目执法检查156次,对7个修建竣工的防空地下室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查,全年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00多万元,行政处罚6万多元。
(四)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今年以来,我办根据《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4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的通知》(市依法行政办〔2017〕5号),建立并实施了《365滚球手机客户端登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细化了行政处罚标准。同时,我办继续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执法责任追究、公开、公示制度,,并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和执法案卷。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公而引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着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3号),结合我办职能,先后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调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更是明确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我办通过制定完善这一系列制度规则,来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
二是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明确将单位人事任用、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支出、工程规划建设、政府采购等事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推进我办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三是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得到落实。我办严格按照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逐步落实。如在火车南站人防地下商场改造上、火车始发站地面改造上,都能够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行实施。全年共召开办党组会议15次、主任办公会议30次,经合法性审查后,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本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去年,我办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人防工程项目等决策事项,力求进行合法性、可行性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我办从2007年以来,聘任常年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如我办对外签订的人防工事平战结合租赁合同,都是由我办聘任常年法律顾问进行修改和把关,并经过了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审查。在采购、招投标、资产管理、委托服务等外部行为中全部依法签订合同,按法律规定和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依法保障了合法权益,杜绝了违法现象的发生。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为了理顺执法体制,我办主动与编办进行协调,调整我办人防执法监督大队的职能。2016年12月,市编办根据我办的报告和实际,同意了我办人防执法监察大队更名为桂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明确了职责,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涉及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及人民防空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置的具体工作。为规范人防执法,我办进行一步完善了执法程序,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我办编制并公开了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对现有执法人员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一是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全年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专题法律讲座2次。办党组中心组组织专题学法1次,组织集中学法2次。全办人员全部参加了市“六五”普法第二单元学习培训。二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及时清理行政处罚事项,研究了与规划、建设等部门建立横向联审办事机制的思路和具体做法。三是认真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4名人员通过了市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证考核,全办人员已全部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通过学习培训,全办人员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办把执法工作作为对外塑造人防形象的重要窗口,要求每位执法人员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务必做到“三个必须”、“三个不得”,即: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必须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模范遵守公德,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执法时必须佩带人防徽章,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不得滥用职权刁难当事人,侵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吃拿卡要,徇私枉法,隐瞒伪造证据;不得散布有损于国家和单位声誉和言论,泄露国家机密。有效地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中重点突出社会效果,对违法行为采取说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使违法行为人真正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理解支持人防工作,创造良好执法环境。
二是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行政许可法》和有关人防执法规定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文明用语,文明行事,讲道理,宣传政策,真正做到文明执法,且对事不对人,对找关系说情的情况,一把尺子量人,不搞特殊化,坚决依法、按程序办事,从源头杜绝不合法及违规修建人防工程现象。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实行人性化执法,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在现场向当事人指出,事后加强督促检查,当事人均能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此举降低了司法成本,提高了人防实质效益,获得了行政相对人的一致好评。我们还重点对报建的项目进行了工程基础开挖前、施工过程中、防护设备隐蔽前的三个环节监督检查,到检率达100%。全年对在建和已建的人防工程项目执法检查113次,对修建竣工的13个防空地下室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查,全年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4095.33多万元,行政处罚13万多元。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今年以来,我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并实施了执法责任追究、公开、公示制度,制定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实施细则》,明确细化了行政处罚标准,并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和执法案卷。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公而引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
落实经费保障,我办在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上,没有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行政执法经费开支上,主要由办年度办公经费中支出。在2017年财政预算报告时,将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
我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意识,确保人防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2012年,为推进各县人防工作全面开展,市人大领导组织检查组对全市各县人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县级人防机构得到落实,目前已基本正式独立开办工。2015年,市人大主任潘永健副主任等领导到我办调研人防法落实情况,为我们依法建设人防给予了有办指导。
(二)强化内部监督。
我办建立了一系列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制度、监察室审查制度等。首先,建立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和分工,明析年度工作任务,实行分级管理,层层抓落实。其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坚持日常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财务科每月向党组汇报一次财务往来情况,接受党组审核,重大开支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三,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明确职责,严明纪律,相互监督执行。
(三)加强专门监督。
近年来,我办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权力正确运行。一方面,完善了内部审批流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不定期对执法情况、行政审批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我办在人防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批时,需经过办联审委员会共同审批,最后由纪检把关并签字。另一方面,加强了对平时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组织领导、评议考核、投诉处理办法、过错责任追究等都作了相应要求,使人防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于人防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第三,对重要岗位和重要部门的人员定期进行任前、任中的廉政诫免谈话,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进行轮岗。
(四)推进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按照“人防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的要求,我办积极推进职责职能公开,将所有的工作职责、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服务流程等内容,通过公开栏、桂林市人民防空网、市政务中心等多种形式公开,真正让广大群众在了解中参与、在明白中监督,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较好地解决了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
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修改了市人防办《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事制》、《行政问责制度》、《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服务工作细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职责》、《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人防政策法规体系,使人防依法行政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我们本着为桂林各项事业建设和发展服务的态度,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向来询来访人员详细回答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达到信访工作的“六个一”要求,即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反映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说明解释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处理问题不偏心。如今年共收到各种投诉信3封,接待矛盾纠纷人员4人(起),使来访者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做到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年信访办理率100%,满意率98%以上。
(二)依法公正高效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复议机构,依法及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的受理、审理、决定等工作,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并计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和报送工作。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强调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了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
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人防法律法规规章和人防相关规范性文件是我们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的法定依据,必须经常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执行。不仅新进入人防部门的同志要认真学习掌握,已有履职经验的干部也要经常重温法条,自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水平。近年来,为了提高人防工作,国家和自治区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人电话必须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我们在依法履职过程中要始终做到脑中懂法、心中有法、行为合法,切实把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完善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了对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四是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完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
一是加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办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十分重视,坚持将此项工作列入办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内容,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年初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7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人防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二是调整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新年度机构改革后办领导和机关科室领导的工作变动情况,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对各科(室)任务目标进行了具体区分。办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分管领导负责依法行政各项具体事务的组织推进和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三是制定了依法行政计划。制定了《2017年桂林市人防办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规定了机关各科、各办属单位的具体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制定相应的措施,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办领导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定期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讲评,确保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四是完善考评机制。建立了依法行政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加强制度建设,清理规范我办相关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涵盖依法行政和内部管理各项工作,做到制度健全、规范简便,执行严格。
(二)健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措施。
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努力形成法治人防新格局,我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分解行政执法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人防办每位干部职工的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内容。规范人防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规范并简化了行政许可流程,进一步完善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行政决策评估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公示制度等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三是强化行政执法。每年开展至少一次人防行政执法大检查,对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案卷质量、平时使用管理,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促进各县人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四是强化宣传教育。近年来我办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把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学习型机关建设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九、工作亮点
通过法律途径,逐步解决了部分人防山体坑道工事管理使用遗留问题。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在国家“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号召下,我市向社会开放了人防山体坑道工事的有偿施工(施工的报酬为开山石料自行销售利润所得)。由于施工中安全事故频出等原因,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底施工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人防山体坑道工事施工合同,大部分坑道施工者将坑道工事交回了我办,但少部分坑道工事施工者认为购买设备等投入未得到期望的回报,强烈要求我办给予经济补偿,并多次上访。我办原主要领导赖月亮违规个人决策,以单位名义于2013年11月,与17名坑道工事施工者分别签订了《桂林市人防坑道工事使用协议(50年)》和《桂林市人防坑道口部伪装房建设与管理使用协议书(50年)》。这批《协议》被自治区巡视组认定违法违规,要求整改。目前的状况是这些坑道工事施工者不仅占据这些人防工事进行生产经营,不交租金,而且没有安全措施,安全隐患较大。
为妥善处理这些人防山体坑道施工者占用人防工事以及赖月亮违规与施工者签订的《桂林市人防坑道工事使用协议(50年)》和《桂林市人防坑道口部伪装房建设与管理使用协议书(50年)》的问题。我办已于2017年11月开始,逐个通过起诉人防工事占用者来解决问题。其中2017年12月21日,七星区法院判决:解除我办与一人防工事占用者签订的《桂林市人防坑道工事口部伪装房建设与管理使用协议书》。
十、存在问题
工作人员主动学的意识不强,工作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较欠缺,造成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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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2日